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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7节(2 / 2)

若是杨蔓娘在此,一定会告诉她,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,叫做“苏”。

用英文的话,叫“an”。

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,也可以叫逼格。

“哎呀,晴姐姐,我和你不一样,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。”

曹溪抿着嘴儿。

嘿嘿一笑道:

“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。反倒是觉得,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,也挺有意思的。”

“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。”

“哈哈,溪妹妹有眼光。”

“是啊,我也觉得,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,晴姐姐,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?天哪,他才一出场,我就心砰砰直跳。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,我原想着,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,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,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,如今我才明白,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,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,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,天哪,我从不知道,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!”

豫王:

我是谁,我在哪,我是小丑吗?

呵呵,果然,女人都是大猪蹄子,喜新厌旧,得到了就不会珍惜,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,这才几天,新鲜感都没过呢,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!

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!

太渣了!

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。

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。

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:

“额,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,可是,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,他多贵气多霸道啊,和他在一起,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!”

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。

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。

一说起豫王,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。

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,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,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。

不过,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,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。

只有族妹曹爽听到“征服”两个字,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。

两人一对眼神儿,先是心里一惊。

之后,又都松了口气。

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。

“嘿嘿嘿,我不管,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,他脾气多温和啊,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,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,让人不敢亲近。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,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。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,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!”

“是啊,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,一袭白衣,衣冠胜雪,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。天哪,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,我昨晚读到这里,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,可惜,我的水平实在有限,画了好几张都不成,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。”

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。

语气有些遗憾,又有些憧憬的道:

“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!”

“嗯嗯,我也想见。”

“我也”

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。

曹溪是个急性子。

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。

一脸好郁闷的道:

“这作者墨瑾公子,也实在是可恶,太吊人胃口了,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,根本不够看,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,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,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,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,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,还都不知道,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,究竟姓甚名谁呢?”

“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,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。”

一道悦耳的声音,突然从身后传来。

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。

“哦,在哪里写了啊?”

曹溪一脸的求知欲。

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,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,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,便初步破冰了。

哦,不,准确的说,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。

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,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,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,而且,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,她都没告诉严霸天,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,还挺讲义气的。

“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,那淋了雨的白绾绾,在敲庄园门之前,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,是使用楷书写的‘陆园’两个字。我觉得,庄园既然是叫陆园,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,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!”

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,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,指了指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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